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1〕4号)要求,经各学院审查、推荐,学生处、研究生院、团委审核推荐材料和部门会议初议,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现将拟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5月25日-2020年5月27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至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
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2365910192
附件:重庆市2021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拟推荐名单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