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和财物安全,让广大学生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和春节,现将假期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校已下发的相关文件,建立健全学生安全责任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做到假期学生管理不出现“真空”,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安全和学校稳定,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认真开展放假前集中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各年级在放假前要安排一次集中,就交通、消防、食品、水域、自然灾害等方面加强安全教育,提醒学生不要单独外出,不要与不熟悉的人外出,不到过于拥挤或尚未开发的区域游玩,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强化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营运资质、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注意水上安全和野外安全;帮助学生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溺水、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引导学生增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参与非法传销,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三、扎实做好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
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干部、学生党员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影响学生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清理,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学生也要保管好个人财务,寝室内不留宿他人,注意宿舍防火防盗,严格规范使用寝室燃气热水器,杜绝使用违章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自炊自饮和留宿他人,防止学生宿舍火灾、盗窃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外出要关好门窗并关闭水、电、气源,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组织留校学生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值守,督促学生做好宿舍清洁卫生工作,严禁学生酗酒,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
四、加强做好对重点人群的关注工作
各学院要关注心理疾病学生、学困生、家庭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重点人群,做到底数清、重点明、措施要得力;确保每位同学知道学校保卫处、物业管理的24小时值班电话及警方报警电话;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状态,及时掌握、疏导和化解学生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密切关注本学期违纪学生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在校考试违纪及其他情况,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五、要特别做好寒假离、留校学生的登记、教育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寒假期间学生异动情况,认真清查留校、离校学生情况,所有离开学校的学生,学院要对其去向、乘坐交通工具、联系方式进行详细登记,并予以留存备案;凡登记留校学生,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教育管理,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要利用节假日多关心、慰问春节不回家的贫困学生。要通过电话、书信或家访等不同形式,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及学校放假至开学的时间、假期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进一步明确寒假期间学校、家长及学生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敦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与防范工作,重申严禁学生以年级、班级、寝室、学习小组、社团等任何名义组织外出游乐活动。
六、严格执行值班及信息报送制度
各学院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深入学生宿舍,关心、了解留校学生状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请所有值班人员假期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有异常情况及时与学生处值班人员联系。
学生处(学工部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