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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学生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5-07-01

各学院:

    根据市教委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针对夏季溺水事故高发特点,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各学院要利用周末集中、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教育学生严禁私自到江、河、湖、水库等水域游泳、戏水;教育学生掌握正确的应急救助办法,遇到紧急情况要大声呼救、寻求帮助,避免自行下河下湖救助溺水者造成更大人身伤亡。

    二、构建预防溺水工作长效工作措施。各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全力构建预防溺水工作长效工作举措:各学院学生工作队伍每周一次安全例会,将预防溺水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每周一次安全教育课,辅导员要利用周末集中、主题班会等形式每周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教育学生掌握正确的应急救助办法,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营救救助能力;每天一次安全提醒,每天在早自习时,辅导员或任课老师均要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反复强调严禁私自到江、河、湖、水库等水域游泳、戏水,做到预防溺水教育全覆盖。

    三、加强学生群体性活动的管理。临近期末考试期间各学院要引导学生积极备考期末、好好学习。重申严禁学生以年级、班级、寝室、学习小组、社团等任何名义组织外出游泳、戏水和游乐活动。对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游乐而出现安全等事故者,学校要严肃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

    四、加强家校信息畅通。各院要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节假日期间各学院要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或电话的形式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沟通;在暑假期间要继续开展“百人千户”家访活动,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家庭,学习困难学生,思想、学业上有重大变化的学生和特殊关注的学生群体进行家访活动;敦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严防溺水事故,争取家长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

                

 

 

           学生处(学工部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57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