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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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新学期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学生事务管理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5-03-02

各学院:       
     2014-2015学年度第学期已经顺利开学,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学生中深入开细致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观念

    各学院要深刻吸取在校内外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教训,在开学第一周通过年级集中主题班会等形式,对每个学生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学生不要单独外出,不要与不熟悉的人外出,不到过于拥挤或尚未开发的区域游玩,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强化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营运资质、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注意水上安全和野外安全;帮助学生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溺水、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引导学生增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参与非法传销。
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新学期开始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对本院学生所在寝室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影响学生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重申严禁学生在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在寝室煮食,严禁学生酗酒,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同学们也要保管好个人财务,寝室内不留宿他人,注意宿舍防火防盗,严格规章使用寝室燃气热水器,杜绝使用违章电器,外出要关好门窗并关闭电源,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严格执行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

    把握学生去向,离开重庆市区,学院要对学生的去向、乘坐交通工具、联系方式逐一进行登记,并予以留存备案凡因故请假,必须完成请销假手续;重申严禁学生以年级、班级、寝室、学习小组、社团等任何名义组织外出游乐活动。

四、严格学业帮扶及学风建设要求

    新学期,做好需补考、重修学生的帮扶工作,帮助、鼓励他们克服困,迎难而上;做好考取研究生上线学生的复试指导和调剂工作,做好未上线同学的就业规划和帮扶工作;做好受到学业警示学生的帮扶工作;坚持早晚自习考勤和检查工作,从开学第一天严格要求,不迟到、不早退、不带餐进教室,开展无手机课堂等主题活动。

五、做好开学返校学生思想动态调查掌握工作

   各学院要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及时取得联系,摸清缘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通过深入学生班级、宿舍等了解、关心学生,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准确把握学生寒假及返校思想动态,并结合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3611点前将电子材料发至工作平台,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送学生处113办公室。

 

 

学生处(学工部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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