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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师范大学“青春与学业”演讲比赛的通知

来源/作者:学生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4-10-10

 

关于开展重庆师范大学“青春与学业”演讲

比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五四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校“内涵发展、提档升级”要求,紧紧围绕学生成长发展这一核心目标,清楚认识学风建设对学校发展、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激发重师学子的使命感和勇于担当的优秀品质,学校将组织开展以“青春与学业”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青春与学业

二、参赛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学院初赛

时间:10月20日-11月7日

(二)决赛

时间: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14:30

四、组织要求

1.各学院应围绕主题,通过初赛、复赛等程序做到所有班级和学生均全程参与,选拔出1名选手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决赛。请学院将初赛开展相关材料(总结、图片等)汇总成册于11月7日17点前报送至学生处113办公室。

2.参加学校决赛学生请将《重庆师范大学“青春与学业演讲比赛报名表》纸质档(附件1)和参赛选手个人风采PPT电子档于11月7日17点前报送至学生处113办公室,请注意PPT应包括选手所在学院、姓名、演讲题目、个人生活照、座右铭等相关信息,PPT背景要求与主题相符合。如有背景音乐、视频资料等请一并报送。

3.讲题目围绕主题自定。 

五、评分细则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 值

演讲内容

主题鲜明,演讲内容紧扣“青春与学业”这一主题,结合学校《立德树人领雁计划》和《优良学风提振计划》,与学校学风建设、个人成长成才相结合,内容具体、积极向上。

5

演讲效果

材料真实、典型,结构合理完整、层次分明,论点、论据具有逻辑性;构思巧妙,引人入胜,具有感染力。

3

演讲仪态

语音规范,语速恰当、声音洪亮,表达自然流畅,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手势动作恰到好处。

1

综合印象

临场表现良好、演讲脱稿,演讲技巧娴熟,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时30及以内扣0.2分、30以上扣0.5分)等

1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7名。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 李鑫   65910192

附件:

    重庆师范大学“青春与学业”演讲比赛报名表

       

                            重庆师范大学

          学生处(学工部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