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意外保险服务采购 |
50元/人/年 |
二、询价资格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最后一页)。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意外保险服务采购,报价为综合包干价,报价包含上述人工费、交通费、税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2、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无论是否踏勘现场,均视为已了解现场情况且知晓本项目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3、项目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采购需求如下:
服务内容包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门诊、意外住院。(其中意外门诊/住院免赔额为100元,符合医保范围内用药统一按照80%比例报销)
四、服务完成时间
需在2025年1月8日前完成。
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寒暑假及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单 位: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处
联系人:杜老师
电 话:65910049
地 址:重庆市大学城中路37号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25年1月8日14:30-15:00。
2、询价评审时间:2025年1月8日下午15:00。
3、地点:重庆市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112室。
4、响应文件中标明签字、盖章的地方请按规定逐一完善。否则,作废标处理;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八、评审方法
在保费50元前提下,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中“每人每次意外门诊赔偿限额”报价确定成交人,保额最高者中标;如出现保额报价相同时,按照“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住院”的顺序依次对各项的报价保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若以上都相同,则以增值服务内容的优劣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