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礼,配合学校实施“名生”计划,着力打造“名生”的重师文化特质,学校决定启动“第二十二届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团成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为确保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拔范围
重庆师范大学 2020—2022 级本科学生。
二、 选拔方式
组织推荐、学生自荐
三、 选拔条件
(一)学习上勤奋努力、立志成才、品学兼优的先进个人;
(二)科研方面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突出成绩的典型个人或集体;
(三)班团集体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有突出事迹的典型个人或集体;
(四)生活上脚踏实地、自强自立、乐观进取,有突出表现的典型个人或集体;
(五)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学生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典型个人或集体;
(六)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感人事迹的个人或集体。
(七)候选人应该达到“校优”评选条件。
四、 选拔名额
二十二届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 10 人
二十二届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提名 20 人
二十二届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入围 20 人
五、选拔流程
(一)提交报名表及个人事迹材料请于 9 月 8 日下午 4 点之前,将个人先进事迹典型的相关文字材料发至邮箱 1790981065@qq.com,纸质文本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至集贤楼 515 办公室。
联系人:余海蔚65919400,仲晓蕾65910052
(二)学校选拔公布入围名单(50 人)
(三)经面试答辩和网络投票结果确认提名名单(30 人)
(四)公布二十二届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名单(10人)
六、其他说明
1.正式成员及提名成员在学校层面进行面向大一新生的事迹宣讲;
2.学校将以展板、微视频等方式对入围、提名、正式成员进行事迹宣传报道,符合学校要求者推荐为校优候选人;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对学生上报材料严格把关,并加盖学院公章;
4.正式成员数量将纳入学生工作年度考核指标。
附件:重庆师范大学第二十二届“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
报告团成员推荐(自荐)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向心力辅导员工作室
2023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