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经研究,现决定开展重庆师范大学2015年度校级基金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建设工作,由学生处组织各学院申报并遴选,报请学校同意后,由科研处、学生处联合下文进行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
二、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
我校辅导员均可申报,包括专职辅导员、院系学工主任、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2.申报数量
请各学院辅导员老师积极申报,每人限报一项。
3.申报内容
紧密围绕《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成长发展提档升级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师发[2014]73号)所涉及内容,指向大学生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育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紧急事件处理、资助育人、辅导员队伍职业能力提升等。
4.申报材料
(1)《课题申请书》(附件1)1式1份,用A4纸张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1式3份,用A4纸张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3)《项目立项协议书》(附件3)1式4份,用A3纸张双面打印。
5.截止时间:2015年3月9日
6.报送方式:请于要求时间内将所有材料的纸质档交至113,电子档发至271582274@qq.com。
联系人:陈娟 联系电话:65910192
学生处(学工部)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1. 重庆师范大学校级基金项目《课题申报书》
2. 重庆师范大学校级基金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 重庆师范大学校级基金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立项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