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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干部联系班集体制度的通知

来源/作者:学生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4-05-27

各学院:

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学校本科生成长发展提档升级实施办法”,做好服务学院、服务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切实转变职能部门工作作风,鼓励机关干部到一线学习和锻炼,现决定开展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干部联系学院班集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等职能部门遴选16名干部分别对接16个行政班集体每个学院推选1个行政班集体。(初等教育学院参照此办法执行)

      二、时间: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以后按学年度当年9月到次年6月执行

三、任务

1.指导工作。联系干部要对所在班级班情和学生学习态势进行充分研判,详细了解班级组织建设、学生干部队伍培养、班级文化的打造的情况下,认真开展指导工作。

2.介绍经验。联系干部要结合在职能部门工作已有的典型经验和个人成长的经历,指导班级开展相关活动,并在班级努力培育若干学生典型和先进集体榜样。

3.推进工作。联系干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本科生成长发展提档升级实施办法”,协助辅导员开展日常教育与管理,深入细致落实“成长发展的五大计划”,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4.提升自己。联系干部要深入联系班级、班级所在寝室和学生活动,在联系的过程中进一步锤炼作风、增长才干。

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推动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也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落实《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成长发展提档升级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2.联系干部要配合协助好辅导员开展常规工作,要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定位,做到“主动不被动、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

3.联系干部要珍惜机会,虚心向学院领导和教职工学习,向一线辅导员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扎实工作,多办实事,不自满、不畏难,搞好团结协作,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4.联系干部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并在双月定期召开由分管校领导主持的研讨会;每学年结束后,联系干部需提交一篇心得体会

5.本联系制度以一学年为周期,一学年后联系干部和联系班级再实行轮换调整,并作为品牌工作持续发展。

五、请各学院填写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干部联系班集体制度登记表,于2014年528上午9点前传至工作平台。

                  

                    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

                       2014年5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