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学校“本科生成长发展提档升级实施办法”,做好服务学院、服务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切实转变职能部门工作作风,鼓励机关干部到一线学习和锻炼,现决定开展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干部联系学院班集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等职能部门遴选16名干部分别对接16个行政班集体;每个学院推选1个行政班集体。(初等教育学院参照此办法执行)
二、时间: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以后按学年度当年9月到次年6月执行)
三、任务
1.指导工作。联系干部要对所在班级班情和学生学习态势进行充分研判,详细了解班级组织建设、学生干部队伍培养、班级文化的打造的情况下,认真开展指导工作。
2.介绍经验。联系干部要结合在职能部门工作已有的典型经验和个人成长的经历,指导班级开展相关活动,并在班级努力培育若干学生典型和先进集体榜样。
3.推进工作。联系干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本科生成长发展提档升级实施办法”,协助辅导员开展日常教育与管理,深入细致落实“成长发展的五大计划”,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4.提升自己。联系干部要深入联系班级、班级所在寝室和学生活动,在联系的过程中进一步锤炼作风、增长才干。
四、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推动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也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落实《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成长发展提档升级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2.联系干部要配合协助好辅导员开展常规工作,要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定位,做到“主动不被动、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
3.联系干部要珍惜机会,虚心向学院领导和教职工学习,向一线辅导员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扎实工作,多办实事,不自满、不畏难,搞好团结协作,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4.联系干部要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并在双月定期召开由分管校领导主持的研讨会;每学年结束后,联系干部需提交一篇心得体会。
5.本联系制度以一学年为周期,一学年后联系干部和联系班级再实行轮换调整,并作为品牌工作持续发展。
五、请各学院填写《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干部联系班集体制度登记表》,于2014年5月28日上午9点前传至工作平台。
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