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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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学生事务管理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4-05-27

各学院:

  按照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和“端午”节放假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学生日常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重教育引导,对每个学生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

     安全重于一切,各学院要深刻吸取在校内外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周末返校集中、“端午”节返校集中、主题班会等形式,对每个学生进行认真有效的安全警示教育,引导学生强化对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帮助学生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溺水、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开展毕业学生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安全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加强毕业生日常管理;在毕业生群体中深入开展以“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节粮、节水、节电”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做到毕业各类活动不铺张浪费、不在校园内外酗酒滋事,按时归寝。
   二、消除隐患,重点防范,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不定期对本院学生所在寝室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重申严禁学生在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学生酗酒,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严禁通宵上网,避免出现上网过度疲劳等现象。学生离开寝室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归寝管理,严查日常晚归寝、不归寝学生,并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突出学习为己任,加强学生群体性活动的管理。

学校大力提倡学生在校内以学习为主,主要精力应放到学习上来,部门、学院的各类学生活动也应以学风建设、专业学习等为主要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辅导员、班主任应主动加强对网络新媒体使用的学习和利用,通过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积极引导学生合理利用电脑,拓宽知识视野;打造网络舆论新阵地,引导学生自觉、文明、健康上网。严禁学生以年级、班级、寝室、学习小组、社团等任何名义组织外出游乐活动,对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游乐而出现安全等事故者,学校要严肃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

四、掌控学生思想动态。

     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教学场地等了解、关心学生,准确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矛盾,要特别做对好困难学生群体关爱活动,特别是就业困难、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心理问题、少数民族及违纪学生等学生群体。认真做好可能出现的学生伤害事件、学生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摸排、处置。    

五、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准确把握学生流向

    做好周末、“端午”节返校情况的统计及跟踪反馈工作。把握周末、节假日期间学生的去向,凡假期离校学生均应完善离校登记手续;对家庭未在本市的学生此间离开学校,学院要对离校学生的去向、乘坐交通工具、联系方式逐一进行登记,并予以留存备案。凡请假三天以上,学院须报学生处备案;周末返校、“端午”节放假,学院要求学生应按时回校行课,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要进行严肃处理。

六、做好值班工作,严格节日期间学生安全稳定零报告制度。

    各学院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干部,要保持通讯畅通。对因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以及发生事故瞒报、漏报的,学校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学院每天11:00以前向学生报告学生安全情况学院老师值班名单于5月29日上午10点前返工作平台。           

          学生处(学工部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4年5月27日